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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说明
  1. 网易企业邮箱服务是网易公司为企业客户提供电子邮箱存储空间并运用电子邮件系统为企业客户提供发送、传送和收取电子邮件功能以及其他相关电子邮件功能的收费服务,本协议中网易企业邮箱服务简称“网易服务”。乙方为网易企业邮箱客户。
  2. 甲方作为网易企业邮箱的经销商,为网易企业邮箱客户提供对其企业邮箱进行管理的权限,由客户自行负责对其企业邮箱用户进行管理,如:增加(删减)用户、设置用户密码等管理行为。乙方管理员的行为由乙方负责,管理行为的后果以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网易服务以及功能的正常实现以企业邮箱客户正确履行管理行为,正确完成企业邮箱设置等为前提条件。
二、企业邮箱的域名
  1. 乙方企业邮箱网络地址将以乙方域名为后缀,由乙方管理员设置的邮箱用户账号和乙方域名组成具体的单个乙方企业邮箱地址,单个地址对应一个乙方邮箱用户(或称乙方用户)。如abc@xyz.com,abc为邮箱用户账号,xyz.com为乙方域名。
  2. 因乙方域名失效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网易服务时,乙方可以申请更换其他乙方域名,但更换期间的服务费用乙方仍需要支付。为保障通信秘密,更换域名后原域名地址项下的邮件信息不能进行转移,但如果用户自行转移的除外。
  3. 乙方已经清楚并明白,乙方只有进行正确的域名设置和相关邮箱设置方能使用网易服务。由于乙方未能进行有效的设置等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网易服务时,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协助,但不得因此要求甲方退款或减少费用支付。
  4. 如第三方通知甲方乙方域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甲方或网易公司有权选择中止为乙方提供网易服务,除非乙方能提供足额担保。服务因此中止的,中止期间不收取服务费用。
  5. 如因乙方或乙方用户原因导致网易服务被中止或停止的,中止期间的服务费用乙方仍需支付,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或网易退款或减少费用支付。
三、网易服务内容
  1. 网易邮箱基础服务依照乙方购买的企业邮箱用户的数量为基础进行计价。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同意以乙方购买企业邮箱用户的数量和年限为唯一标准计算网易基础服务费用。
  2. 网易增值服务依照乙方购买增值服务的种类和数量为基础进行计价。网易邮箱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独立计费,增值服务故障不影响基础服务费用的收费。
  3. 如乙方就多个域名购买网易服务的,甲方根据单个乙方域名项下购买的邮箱用户数量和年限等情况计收服务费用。如某个乙方域名项下的网易服务到期、终止或发生其他任何变化的,不影响其他乙方域名项下的网易服务和费用的收取。
  4. 计费周期和服务年限:从服务开通之日起开始计费,满365天计为一个服务年限。服务开通日以网易公司系统记录为准。
  5. 乙方订购的服务期满前两周,甲方将通知乙方续缴费用。若乙方在期满之日尚未续缴费用,网易服务即刻被停止。甲方将保存乙方企业邮箱信息30天时间,30天后乙方还未续缴,则将删除乙方企业邮箱信息,且网易公司有权删除乙方以及乙方用户在乙方企业邮箱存储于甲方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管理员权限(管理员帐号和初始密码),乙方根据权限进行邮箱管理,如增删用户、设置用户密码等管理行为。乙方履行管理员职责时应遵守《管理员使用手册》。乙方应对邮箱用户就帐号和密码的使用行为进行指导与监督。如因乙方或乙方用户对账号密码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和乙方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2. 乙方和乙方用户均应遵守《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或中止网易服务。若乙方或乙方用户违反《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以及乙方或乙方用户利用网易服务从事任务违法或侵权行为,乙方应承担其责任并为乙方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易服务的管理权限,便于乙方自行管理其用户和进行邮箱设置。
  2. 甲方不得公开、编辑或透露乙方及乙方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3. 如果乙方或乙方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有权中断或终止提供网易服务并且剩余服务费用不进行退还,甲方还可以采取其他甲方认为合适的措施。
  4. 本协议期内,网易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网易服务内容(包括更新《管理员使用手册》或《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或价格。如果调整导致服务内容减少、服务品质降低或价格提高的,或者乙方不同意接受更新的《管理员使用手册》或《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乙方可以向甲方发送书面解约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解约通知书后将立即终止提供服务。甲方按约收取服务起始日至服务终止日期间产生的费用后将乙方余款(如有)退还。此情况下,乙方和/或乙方用户无权要求甲方和网易公司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
  5. 甲方或网易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停止网易服务,乙方和/或乙方用户无权要求甲方和网易公司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甲方按约收取服务起始日至服务终止日期间产生的费用后将乙方余款(如有)退还。
六、声明、承诺及保证
  1. 6.1 本协议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承诺并保证:
  2. 1)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其将签署一切必需的文件并采取一切所需的行动以使本协议规定的条款顺利进行。
  3. 6.2 乙方保证其对拥有域名合法的所有权。
七、知识产权、保密条款
  1. 网易公司用于网易服务及相关业务上运行的软件、数据等的所有权归网易公司所有。乙方有义务保证网易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第三方的侵犯。乙方和乙方用户不得使用、复制网易公司与网易服务有关的软件、数据,不得允许第三方窃取网易公司的软件及数据。数据不包括乙方用户在甲方服务器上的数据。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2. 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及网易公司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仍需遵守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八、免责条款和相关约定
  1. 乙方已经清楚地了解并知道,超出邮件系统存储量限制将会造成邮件丢失。因此,甲方和网易公司不对超出存储量而造成的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2. 因乙方通过管理员系统对其用户的帐户删除等操作,或者乙方用户的操作导致的该用户邮件资料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网易公司无法继续提供网易服务或服务故障等的,网易公司不承担任何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网易公司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网易公司提供网易服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其它天灾、战争、网络攻击、计算机病毒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4. 乙方已经清楚并明白,乙方用户如需使用网易服务必须接受并同意《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在乙方部分或全部用户不接受或不同意《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而导致其无法使用网易服务时,乙方仍同意甲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计收服务费用。
  5. 甲方和网易公司对网易服务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无病毒以及无错误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乙方或乙方用户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甲方和网易公司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1)网易服务使用或无法使用;
    2)经由网易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
    3)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
    4)其他与网易服务相关的事宜。
  6. 网易公司在进行服务器配置、邮件系统维护升级时,网易公司会提前通过网络公告等方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用户。在此期间发生的网易服务暂停现象,或者由于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务应用故障,应属正常情况,不可视为甲方和网易公司违约。
九、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 2 无论发生何种情况,甲方和网易公司在提供网易服务过程中因其过错给乙方或乙方用户带来损失的,而向乙方和乙方用户支付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十、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应当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但《管理员使用手册》和《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的变更和补充依照下款约定执行。
  2. 《管理员使用手册》和《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网易公司通过网络公布,经乙方和乙方用户通过网络确认。《管理员使用手册》和《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的修改或更新可由网易公司单独作出,并可采用电子邮件或网络页面公告或常规信件的形式进行。乙方和乙方用户要继续使用网易服务,有必要对最新的《管理员使用手册》和《网易企业邮箱用户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
  3.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 乙方或乙方用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合作权或复制、出售、转售或转让网易服务的任何部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提供网易服务,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5. 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协议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14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
    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达60日以上。
  6.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 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作本合同组成部分,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向网易公司提供备案一份。每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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